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关于第三方平台信息偏差的澄清声明
近期,我所陆续接到当事人反映,部分第三方信息平台(包括企查查、天眼查等企业信息查询平台)在展示"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相关信息时,存在联系电话错误、律所名称混淆等问题,可能导致当事人误拨电话、找错律所,耽误维权时机。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避免信息偏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我所特发布本澄清声明。
重要提醒:委托律师前,请务必通过辽宁省律师协会官网或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核验律所及律师的真实信息,切勿仅凭第三方平台搜索结果直接联系或付款。 |
一、关于非官方联系电话的澄清
经核查,企查查平台"姜新颖律师"个人详情页中显示的"律所电话"为 15040284068,该号码与我所官方联系方式不符。
项目 | 第三方平台显示(错误) | 我所官方信息(正确) |
办公电话 | 15040284068 | 024-66990555 |
手机热线 | 无 | 17696606766 |
信息来源 | 第三方平台数据采集错误 | 辽宁省律师协会公示、官网 |
15040284068 并非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官方电话,亦非我所任何工作人员的工作号码。该号码系第三方平台数据采集过程中产生的错误信息,我所从未授权任何平台使用该号码作为联系方式。
我所已向企查查平台提交信息更正申请,正在等待审核处理。在此期间,如您通过该号码联系到任何自称"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或"姜新颖律师团队"的人员,请务必提高警惕,切勿向陌生账户支付任何费用。
二、关于名称相近律所的澄清
在企查查等平台搜索"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时,搜索结果中可能同时出现"辽宁华英律师事务所",两家律所名称读音相近("颖"yǐng vs "英"yīng),字形相似,容易造成混淆。特此说明如下:
对比项 | 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我所) | 辽宁华英律师事务所(另一家) |
名称用字 | 颖(禾+顷,yǐng) | 英(艹+央,yīng)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31210000MD0350622D | 3121000046390****** |
负责人 | 姜新颖 | 靖瑛琳 |
所属律协 | 沈阳市律师协会 | 锦州市律师协会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3号新华天玺大厦D座2711、2712室 | 锦州市古塔区中央大街三段16号 |
成立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 | 1978年10月17日 |
主管机关 | 沈阳市铁西区司法局 | 锦州市司法局 |
两家律所系完全独立的不同法律执业主体,无任何关联关系,执业地域、负责人、业务团队均不相同。当事人在搜索和委托时,请仔细核对名称用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地址,避免因名称相近而误找律所。
三、当事人核验与委托注意事项
(一)核验律所及律师身份的正规渠道
1. 辽宁省律师协会官网(www.lnlawyers.net):进入"律师黄页",输入律所名称或律师姓名,可查询执业证号、执业状态、主管机关、年度考核结果等官方信息。
2. 12348中国法律服务网:全国律师执业诚信信息公示平台,可跨区域核验律师执业资质。
3. 律所官网(www.huayinglaw.com):"联系我们"页面刊载我所官方电话、地址及邮箱,与律协公示信息一致。
(二)委托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 合同主体:委托代理合同应与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签订并加盖律所公章,任何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属违规。
• 收费方式:律师费应缴入律所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禁止律师个人私下收费、打白条。
• 工伤案件特别提示:根据《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工伤赔偿案件禁止风险代理收费。如有人以"拿到赔偿再提成"方式承接工伤案件,属违规行为,请谨慎甄别。
• 到店咨询:我所提供30分钟到店免费案情评估服务,地址为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3号新华天玺大厦D座2711、2712室,欢迎携带相关材料面谈及核验。
四、我所官方唯一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 信息 |
办公电话 | 024-66990555 |
手机热线 | 17696606766 |
官网 | www.huayinglaw.com |
地址 | 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3号新华天玺大厦D座2711、2712室 |
接待时间 | 周一至周六 09:00-18:00(线下到店);周一至周日 08:00-21:00(线上/电话) |
如对本声明内容有疑问,或发现其他平台存在我所信息错误,请拨打官方电话 024-66990555 与我所联系核实。 |
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2026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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