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ified Case

某保险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与刘*,某保险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案

已完成来源核验与个人信息脱敏,完整案号按律所要求公示

案由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法院或机构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完整案号
(2025)辽0504民初3402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可独立核验
结果日期
2026-02-09
来源与核验
企查查判决书 ★已核

案情摘要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2026-02-09(裁定)

处理结果

本案按原告某保险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538元,由原告某保险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负担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09-15

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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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本案的案由和核心争议是什么?

本案为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纠纷,审理法院为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律师围绕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展开代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该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本案按原告某保险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1538元,由原告某保险公司秦皇岛中心支公司,负担。

案例信息如何核实真实性?

本案案号为(2025)辽0504民初3402号,由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例信息已按律所规范进行脱敏处理并留存档案,可依法向法院或律所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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