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26)辽03民终1308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合同纠纷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一、何某与罗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应否解除;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07-16) |
| 最终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 业务领域
- 合同纠纷
- 案由
-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 法院或机构
- 辽宁省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6)辽03民终1308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 结果日期
- 2026-07-16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何某通过某网络交易平台向罗某购买二手手机,后以商品存在问题为由要求解除买卖合同、退还购物款并要求销售者按合同价款三倍赔偿,同时主张平台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一审驳回其请求后何某提起上诉,二审围绕买卖合同应否解除、是否存在欺诈以及平台经营者应否承担连带责任等焦点进行审查。
争议焦点
一、何某与罗某之间的买卖合同应否解除;二、罗某应否退还购物款并按合同价款三倍赔偿;三、某平台经营者应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59元,由何*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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