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赵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已完成来源核验与个人信息脱敏,完整案号按律所要求公示

业务领域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
案由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法院或机构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完整案号
(2026)辽0105民初3788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可独立核验
代理身份
代理原告
来源与核验
律所案件档案 ★已核(经律所确认,除完整案号按要求公开外,其余公开文本已完成脱敏检查。)

案情摘要

原告骑电动自行车被新能源汽车撞伤,对方全责,造成膝关节半月板损伤、韧带损伤等,住院60天,产生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多项损失。

争议焦点

误工证明效力、营养费医嘱要求、护理费标准、财产损失认定。

办理思路

快速促成调解,在合理范围内足额覆盖原告医疗费、误工、护理等各项损失,一次性了结纠纷,避免漫长诉讼程序。

处理结果

调解结案,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各项损失共计36900元。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09-15

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常见问题

本案的案由和核心争议是什么?

本案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纠纷,审理法院为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核心争议在于:误工证明效力、营养费医嘱要求、护理费标准、财产损失认定。律师围绕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展开代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该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调解结案,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各项损失共计36900元。

案例信息如何核实真实性?

本案案号为(2026)辽0105民初3788号,由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例信息已按律所规范进行脱敏处理并留存档案,可依法向法院或律所核实。

遇到类似纠纷如何咨询华颖律师团队?

可拨打咨询电话024-66990555,或到店(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3号新华天玺大厦D座2711、2712室)进行30分钟案情评估,律师将结合案件情况给出专业建议。

电话咨询024-66990555
微信二维码 微信咨询 17696606766
抖音 huayinglaw
在线留言说明情况后等待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