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25)辽04民终1003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不当得利纠纷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存款支取事实认定、银行证据效力、举证责任分配。 |
| 代理策略 | 围绕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真实性与完整性充分发表抗辩意见,穷尽程序权利维护当事人权益,就案件风险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与程序权利。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08-04) |
| 最终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 案由
- 不当得利纠纷
- 法院或机构
- 辽宁省抚顺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5)辽04民终1003号 (按案号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检索)
- 代理身份
- 代理上诉人
- 结果日期
- 2025-08-04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律所案件档案 ★案号可查(经律所确认,除完整案号按要求公开外,其余公开文本已完成脱敏检查。)
案情摘要
储户主张银行占有其20万元定期存款构成不当得利,银行举证该存款早已被储户凭密支取,一审法院驳回储户诉请,储户上诉。
争议焦点
存款支取事实认定、银行证据效力、举证责任分配。
办理思路
围绕举证责任分配、证据真实性与完整性充分发表抗辩意见,穷尽程序权利维护当事人权益,就案件风险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保障当事人知情权与程序权利。
处理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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