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准许原告某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号:(2025)辽0702民初596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本案系某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2025-05-09) |
| 最终结果 | 准许原告某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 案由
- 侵害商标权纠纷
- 法院或机构
- 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5)辽0702民初596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 结果日期
- 2025-05-09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本案系某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的侵害商标权纠纷。诉讼过程中,原告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己权利的处分,裁定准许,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处理结果
准许原告某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7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某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2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