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某儿童家具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

已完成来源核验与个人信息脱敏,完整案号按律所要求公示

业务领域
合同纠纷
案由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或机构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完整案号
(2024)辽0102民初32099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可独立核验
代理身份
代理被告
来源与核验
律所案件档案 ★已核(经律所确认,除完整案号按要求公开外,其余公开文本已完成脱敏检查。)

案情摘要

消费者网购定制大理石家具,收货后以石材颜色不符、存在修补痕迹、做工粗糙为由起诉,要求退货退款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主张三倍赔偿,总标的近5.6万元。

争议焦点

定制产品质量认定标准、是否构成消费欺诈、验收期与质量异议期规则。

办理思路

成功否定商家存在欺诈故意,全部驳回三倍惩罚性赔偿诉请,仅支持退货退款,将当事人损失从5.6万元降至1.4万元。

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退还货款13970元,驳回原告三倍赔偿41910元的诉讼请求,原告自行承担大部分诉讼费。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09-15

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常见问题

本案的案由和核心争议是什么?

本案为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纠纷,审理法院为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核心争议在于:定制产品质量认定标准、是否构成消费欺诈、验收期与质量异议期规则。律师围绕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展开代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该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法院判决退还货款13970元,驳回原告三倍赔偿41910元的诉讼请求,原告自行承担大部分诉讼费。

案例信息如何核实真实性?

本案案号为(2024)辽0102民初32099号,由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例信息已按律所规范进行脱敏处理并留存档案,可依法向法院或律所核实。

遇到类似纠纷如何咨询华颖律师团队?

可拨打咨询电话024-66990555,或到店(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3号新华天玺大厦D座2711、2712室)进行30分钟案情评估,律师将结合案件情况给出专业建议。

电话咨询024-66990555
微信二维码 微信咨询 17696606766
抖音 huayinglaw
在线留言说明情况后等待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