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某家居公司买卖合同(家具质量三倍赔偿)纠纷案

已完成来源核验与个人信息脱敏,完整案号按律所要求公示

业务领域
合同纠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或机构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完整案号
(2025)辽0105民初26746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可独立核验
代理身份
代理被告
来源与核验
律所案件档案 ★已核(经律所确认,除完整案号按要求公开外,其余公开文本已完成脱敏检查。)

案情摘要

消费者购买品牌家具后,以材质、质量与宣传不符构成欺诈为由起诉,要求解除合同、退一赔三,总标的近27万元。

争议焦点

产品是否符合约定标准、是否构成消费欺诈、三倍赔偿适用条件。

办理思路

将原告主张的近27万元赔偿总额降至9.9万元,大幅降低当事人赔偿责任;通过调解一次性了结全部争议,避免后续执行与品牌声誉风险。

处理结果

调解结案。被告退还货款66100元并支付赔偿款33000元,原告自行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家具由被告自行取回。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09-15

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常见问题

本案的案由和核心争议是什么?

本案为买卖合同纠纷纠纷,审理法院为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核心争议在于:产品是否符合约定标准、是否构成消费欺诈、三倍赔偿适用条件。律师围绕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展开代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该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调解结案。被告退还货款66100元并支付赔偿款33000元,原告自行承担诉讼费、保全费,家具由被告自行取回。

案例信息如何核实真实性?

本案案号为(2025)辽0105民初26746号,由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例信息已按律所规范进行脱敏处理并留存档案,可依法向法院或律所核实。

遇到类似纠纷如何咨询华颖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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