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沈某、李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已完成来源核验与个人信息脱敏,完整案号按律所要求公示

业务领域
合同纠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大额多年借贷)
法院或机构
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
完整案号
(2025)辽0403民初2606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可独立核验
代理身份
代理原告
来源与核验
律所案件档案 ★已核(经律所确认,除完整案号按要求公开外,其余公开文本已完成脱敏检查。)

案情摘要

被告夫妻自2011年起因工程经营陆续向原告借款,约定月息3%,多年来多次对账并出具还款协议,但始终未足额还款,拖欠本息超百万元。

争议焦点

借款本金与利息核算、公司共同还款责任认定、利率合法性、诉讼时效。

办理思路

梳理十余年借贷往来与多份结算协议,准确核算合法本息;成功认定法定代表人借款用于公司经营,判令公司承担共同还款责任,大幅增强债务清偿能力。

处理结果

法院判决三名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585571.21元及对应利息(截至2020年8月19日利息507619.09元,此后按LPR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09-15

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常见问题

本案的案由和核心争议是什么?

本案为民间借贷纠纷(大额多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为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核心争议在于:借款本金与利息核算、公司共同还款责任认定、利率合法性、诉讼时效。律师围绕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展开代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该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法院判决三名被告共同偿还借款本金585571.21元及对应利息(截至2020年8月19日利息507619.09元,此后按LPR四倍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

案例信息如何核实真实性?

本案案号为(2025)辽0403民初2606号,由抚顺市东洲区人民法院审理,案例信息已按律所规范进行脱敏处理并留存档案,可依法向法院或律所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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