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调解结案,被告于2026年2月28日前一次性返还委托款180000元,逾期则按LPR1.5倍支付利息并可全额执行。 (案号:(2025)辽0114民初20996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合同纠纷 · 委托合同纠纷(工作安置委托)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委托合同效力、返还款项金额、逾期违约责任。 |
| 代理策略 | 快速促成调解,确定大额款项返还期限与违约罚则,为当事人挽回绝大部分经济损失,避免委托无效带来的进一步风险。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2026-02-02) |
| 最终结果 | 调解结案,被告于2026年2月28日前一次性返还委托款180000元,逾期则按LPR1.5倍支付利息并可全额执行。 180,000 元(约 18 万元) |
赔偿金额取自生效裁判文书 / 调解协议中明确列示、由对方支付给本所当事人的款项;案件受理费、鉴定费及被驳回诉请金额不计入。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 业务领域
- 合同纠纷
- 案由
- 委托合同纠纷(工作安置委托)
- 法院或机构
- 沈阳市于洪区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5)辽0114民初20996号 (依法未公开,可到所核验)
- 代理身份
- 代理原告
- 结果日期
- 2026-02-02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律所案件档案 ★档案可查(经律所确认,除完整案号按要求公开外,其余公开文本已完成脱敏检查。)
案情摘要
被告以为原告安排国企正式工作为由,先后收取原告20万元,始终未完成委托事项,仅退还1万元后出具欠条承诺还款但未兑现。
争议焦点
委托合同效力、返还款项金额、逾期违约责任。
办理思路
快速促成调解,确定大额款项返还期限与违约罚则,为当事人挽回绝大部分经济损失,避免委托无效带来的进一步风险。
处理结果
调解结案,被告于2026年2月28日前一次性返还委托款180000元,逾期则按LPR1.5倍支付利息并可全额执行。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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