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25)辽01民终3288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 · 劳动争议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上诉人主张的孕期、产假期间、哺乳期工资差额是否应予支持,以及工资标准的认定。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04-28) |
| 最终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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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领域
- 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
- 案由
- 劳动争议
- 法院或机构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5)辽01民终3288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 结果日期
- 2025-04-28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王某与某公司就孕期、产假期间及哺乳期工资差额发生争议。王某主张公司应补足工资差额并提起上诉,二审围绕女职工三期期间工资待遇的认定标准,结合双方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工资多次调整的事实进行审查。
争议焦点
上诉人主张的孕期、产假期间、哺乳期工资差额是否应予支持,以及工资标准的认定。
处理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王*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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