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业务领域
- 合同纠纷
- 案由
- 广告合同纠纷
- 法院或机构
- 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5)辽0105民初17240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可独立核验)
- 结果日期
- 2026-01-14
- 来源与核验
- 企查查判决书 ★已核
案情摘要
广告合同纠纷·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2026-01-14(判决)
处理结果
驳回原告某甲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18元(原告已预交),由原告某甲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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