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赵*与于*民间借贷纠纷案

已完成来源核验与个人信息脱敏,完整案号按律所要求公示

案件结论:准许原告赵*撤诉。 (案号:(2025)辽0421民初654号)

案件要素速览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 民间借贷纠纷
争议焦点 / 痛点本案系赵某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
审理 / 办案机构抚顺县人民法院(2025-10-31)
最终结果准许原告赵*撤诉。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业务领域
合同纠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法院或机构
抚顺县人民法院
完整案号
(2025)辽0421民初654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结果日期
2025-10-31
内容核验
2026-10-15
来源与核验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本案系赵某提起的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过程中,原告赵某申请撤回起诉,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裁定准许,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处理结果

准许原告赵*撤诉。案件受理费440元,减半收取计220元,原告赵*已经预交220元,由原告赵*负担。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常见问题

本案的案由和核心争议是什么?

本案案由为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为抚顺县人民法院。律师围绕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展开代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该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准许原告赵*撤诉。案件受理费440元,减半收取计220元,原告赵*已经预交220元,由原告赵*负担。

案例信息如何核实真实性?

本案案号为(2025)辽0421民初654号,由抚顺县人民法院审理,该判决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可凭案号检索核验;案例信息已按律所规范进行脱敏处理并留存档案。

遇到类似纠纷如何咨询华颖律师团队?

可拨打咨询电话024-66990555,或到店(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2-3号新华天玺大厦D座2711、2712室)进行30分钟案情沟通,律师将结合案件情况给出专业建议。

电话咨询024-66990555
微信二维码 微信咨询 17696606766
抖音 huayinglawfirm
在线留言说明情况后等待回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