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准予原告抚州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案号:(2025)辽0921民初3406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合同纠纷 · 买卖合同纠纷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本案系某公司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5-09-08) |
| 最终结果 | 准予原告抚州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 |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 业务领域
- 合同纠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法院或机构
-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5)辽0921民初3406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 结果日期
- 2025-09-08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本案系某公司提起的买卖合同纠纷。诉讼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出撤回起诉申请,法院认为系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对自身权利的处分,裁定准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
处理结果
准予原告抚州某有限公司撤回起诉。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抚州某有限公司负担。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2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