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本案按原告王*撤回起诉处理。 (案号:(2026)辽0504民初1374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合同纠纷 · 运输合同纠纷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本案系王某与某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纠纷。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2026-07-14) |
| 最终结果 | 本案按原告王*撤回起诉处理。 |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 业务领域
- 合同纠纷
- 案由
- 运输合同纠纷
- 法院或机构
- 本溪市明山区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6)辽0504民初1374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 结果日期
- 2026-07-14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本案系王某与某公司之间的运输合同纠纷。审理中,原告王某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按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由原告负担。
处理结果
本案按原告王*撤回起诉处理。案件受理费25元,由原告王*负担。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