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案(沈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受理费1180元)

已完成来源核验与个人信息脱敏,完整案号按律所要求公示

案件结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25)辽01民终20569号)

案件要素速览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 / 痛点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责任是否成立,保险公司应否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费用。
审理 / 办案机构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03-06)
最终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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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领域
合同纠纷
案由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法院或机构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完整案号
(2025)辽01民终20569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结果日期
2026-03-06
内容核验
2026-10-15
来源与核验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某公司就其员工受伤事宜,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向某保险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主张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200元、医疗费用20000元。保险公司拒赔后某公司起诉,一审未获支持,遂提起上诉,二审围绕保险合同约定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审查。

争议焦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责任是否成立,保险公司应否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费用。

处理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元,由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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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本案的案由和核心争议是什么?

本案案由为责任保险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为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核心争议在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责任是否成立,保险公司应否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费用。律师围绕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展开代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该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元,由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例信息如何核实真实性?

本案案号为(2025)辽01民终20569号,由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该判决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可凭案号检索核验;案例信息已按律所规范进行脱敏处理并留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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