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号:(2025)辽01民终20569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合同纠纷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责任是否成立,保险公司应否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费用。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03-06) |
| 最终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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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务领域
- 合同纠纷
- 案由
- 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法院或机构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5)辽01民终20569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 结果日期
- 2026-03-06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某公司就其员工受伤事宜,依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向某保险公司本溪中心支公司主张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5200元、医疗费用20000元。保险公司拒赔后某公司起诉,一审未获支持,遂提起上诉,二审围绕保险合同约定条款的理解与适用进行审查。
争议焦点
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合同项下的赔付责任是否成立,保险公司应否赔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及医疗费用。
处理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180元,由某公司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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