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结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案号:(2025)辽01民辖终347号)
案件要素速览
| 案件类型 | 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
| 争议焦点 / 痛点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异议是否成立。 |
| 审理 / 办案机构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06-16) |
| 最终结果 |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 业务领域
- 工伤赔偿与劳动争议
- 案由
-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劳动、社会保障)
- 法院或机构
- 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完整案号
- (2025)辽01民辖终347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 结果日期
- 2025-06-16
- 内容核验
- 2026-10-15
- 来源与核验
-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某公司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提出异议,一审法院作出管辖裁定后,公司提起上诉,请求撤销一审裁定并由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继续审理。二审就管辖异议的处理进行审查。
争议焦点
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争议案件的地域管辖异议是否成立。
处理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承办律师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本页面不构成对类似案件结果的承诺。具体判断必须结合实际事实、证据和程序阶段。

微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