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马**与万*买卖合同纠纷案

已完成来源核验与个人信息脱敏,完整案号按律所要求公示

案件结论:驳回原告马**的诉讼请求。 (案号:(2025)辽0921民初2683号)

案件要素速览

案件类型合同纠纷 · 买卖合同纠纷
争议焦点 / 痛点案涉牛只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以及被告应否赔偿牛只死亡的损失。
审理 / 办案机构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25-08-15)
最终结果驳回原告马**的诉讼请求。

本表仅呈现本所已登记的案例字段;未登记项以正文为准。

业务领域
合同纠纷
案由
买卖合同纠纷
法院或机构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完整案号
(2025)辽0921民初2683号 (中国裁判文书网原文)
结果日期
2025-08-15
内容核验
2026-10-15
来源与核验
企查查判决书 ★文书可查

案情摘要

马某与卖家就4头牛的买卖达成协议,价款8600元(含运费),由卖家委托托运公司运送。马某主张接收时其中3头牛已死亡,起诉要求返还6400元。法院认为标的物交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马某未能证明牛只在交付前即已死亡。

争议焦点

案涉牛只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以及被告应否赔偿牛只死亡的损失。

处理结果

驳回原告马**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马**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责任主体:辽宁华颖律师事务所 · 更新于 2026-10-16 ·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个案结果不代表其他案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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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本案的案由和核心争议是什么?

本案案由为买卖合同纠纷,审理法院为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核心争议在于:案涉牛只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以及被告应否赔偿牛只死亡的损失。律师围绕证据链与法律适用展开代理,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合法权益。

该案例的最终处理结果如何?

驳回原告马**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元(已减半收取),由原告马**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案例信息如何核实真实性?

本案案号为(2025)辽0921民初2683号,由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审理,该判决书已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可凭案号检索核验;案例信息已按律所规范进行脱敏处理并留存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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